-->

【人事处】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09-05  冯玉鑫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市教委决定开展本市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门)遵照执行。

上海市高校201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为全程脱产培训,饮食、住宿、授课等均由主办方统一安排。请各位参训教师(参加培训教师名单详见附件)安置好工作,准时前来报到。

培训安排:923启动,12月中下旬结束。每周集中脱产培训3.5天。

培训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

前往上海师大点报到的时间:92315:00-18:00

报到地点:徐汇区桂林路55号(近钦州南路)上海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大堂

提示:

1、请携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

2、宾馆提供基本洗漱用品等,房内有网线。如需电脑,请自备;

3、周边公共交通:3分钟步行至公交车站点,43712732725755764804830

另外,上海市教委拟定99举办2013年新教师培训开学典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2.上海大学参加市教委201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名单

 上海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

上一条:【人事处】关于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通知

下一条:【人事处】关于上报2014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表》的通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