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将2014年教职工在职进修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上海大学关于教职工进修和培训的实施办法》(上大内[2013]70号)的规定,认真落实,统筹安排,择优推荐。
2.辅导员申请在职进修者报至学工办思政科,由学工办统一推荐;研究生专职委员申请在职进修者报至研究生工作党委,由研究生工作党委统一推荐;机关申请在职进修者统一报至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一推荐。
3.2013年9月10日前将《上海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表》及电子版报至师资科。
联系人:胡猛
电话:66136707-802
附件:
上海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