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
我校2013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即日启动,现就几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初级
各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进校满一年、具有学士学位人员(工程、研究等系列除外);
进校满三个月、具有硕士学位人员;
进校之前有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位人员。
2、中级
各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硕士以上,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到年底满二年者)。
任职条件
① 高等学校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作为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② 应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上海大学关于行政管理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大学2003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③ 对于外语的要求,按照学校《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中外语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实施意见》(上大内[2007]116号)的规定执行。
④ 对于计算机的要求,按照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的规定执行。
⑤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中级职务聘任的条件按《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中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上大内[2008]73号)的规定执行。
二、聘任范围
本次聘任在工程、实验、会计、经济、统计、教师、兼职高教研究等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实施。
三、申请流程
1、初级
① 2013年10月31日前,申请人个人登陆"上海大学人事聘任系统"(人事处主页信息系统入口)申请,填写《上海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② 2013年11月01日-11月15日,申请人所在部门人事干事登陆"上海大学人事聘任系统"(人事处主页信息系统入口)审核,填写拟聘期、岗位工作职责等相关内容。
2、中级
① 2013年10月31日前,申请人个人登陆"上海大学人事聘任系统"(人事处主页信息系统入口)申请,填写《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填写《上海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② 同时,上传下列佐证材料的电子件并交验原件:任现职以来二篇(项)代表性论文(著)或科研成果、大学英语六级(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申请会计、经济、统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上传资格证书的电子件并交验原件;申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中级职务的,按《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中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对职务条件的规定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件并交验原件。
③ 2013年11月01日-11月15日,申请人所在部门人事干事登陆"上海大学人事聘任系统"(人事处主页信息系统入口)审核,填写拟聘期、岗位工作职责、系全面审核意见等相关内容。
④ 2013年11月15日-11月30日,直属单位党委审核佐证材料;直属单位党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思想品德考察组对拟聘对象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考核。
⑤ 2013年12月,相关学科组评议岗位候选人的专业技术水平,推荐聘任人选;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评审决定。
注:中级聘任评审收费标准200元/每人。
如有疑问请致电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66138112
联 系 人:冯玉鑫 黄坚
中共上海大学直属单位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