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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直属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通知

创建时间:  2011-11-22  冯玉鑫   浏览次数:   返回

 

各相关直属单位:

我校2011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即日启动,现就几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初级

各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进校满一年、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进校满三个月、具有硕士学位人员;

进校之前有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位人员。

2、中级

各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硕士以上,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到年底满二年者)。

二、聘任范围

本次聘任在工程、实验、会计、经济、统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兼职高教研究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实施。

三、申请材料

1、初级

填写《上海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一式两份);

提供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中级

填写《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对象以及会计、经济、统计系列的申报对象只需填写《上海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目录》,贴在档案袋上。

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任现职以来二篇(项)代表性论文(著)或科研成果、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批件。另,部门开具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申请会计、经济、统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申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中级职务的,按《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中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对职务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注:收费标准200/每人。另,除《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上海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一式两份外,其他材料皆是一式一份。

四、申请办法

20111025-114,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将申请材料提交校本部行政楼901室(直属单位党委临时办公地点),冯玉鑫 收。

   

请务必按时间节点报送,逾期将影响申报。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直属单位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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