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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1~2012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1-12-25  冯玉鑫   浏览次数:   返回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1~2012学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假期从2012年1月9日(星期一)开始至2月10日(星期五)结束;研究生的假期由导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全体学生于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从2012年1月9日(星期一)开始至2月9日(星期四)结束,2月10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三、后勤集团等服务性单位、校属各生产经营类企业的工作人员,其假期由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安排,学校不作统一规定。

 四、各学院(系)任课教师应安排好冬季学期相关课程的衔接工作。

 五、寒假及春节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与学生的慰问工作,积极为留校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寒假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应认真安排好值班,并将值班表于2011年12月29日前分别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党办传真:66133382 校办传真:66134021)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理,并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七、寒假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应落实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自查。

 八、寒假期间,班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2012年2月10日起恢复上下班班车及工作班车。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学校党委办公室值班电话:66132345

学校校长办公室值班电话:66132222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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