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提升高校教师学术、技术和实践能力,促进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上海市教委制定了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计划,并设立资助经费。现将2013年申报和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请各学院部处及教师参见2011年市教委相关要求(附件一《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沪教委人[2011]24号)。
2.该项目鼓励在校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获得资助教师有义务推动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
3.获得资助教师项目完成结题时,需向所在学院或部处提交企业践习时间和践习内容的相关证明函;并申请考核,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4.前期已通过申请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能再重复申请。
5.已经获得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其他项目资助的教师,不能重复申请。
二.申报与审核
1.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需填写附件2,提交学院(部门)审核汇总。
2.校内申报时间:请各学院教师于2013年4月8日(周一)之前将《上海市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递交学院,学院部处负责教师进行汇总。
三.附件
四.联系人:
胡春华 huchunhua@zbb.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4019
招毕办 教务处 研究生部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