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内〔2013〕43号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上海大学王宽诚奖教金管理条例》(上大内[1999]第099号)、《上海大学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实施办法(试行)》(上大内[2004]8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一)教学科研类
1、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全校5名,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奖金10000 元/人。
2、上海大学教学名师奖:全校5名,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奖金5000元/人。
3、宝钢优秀教师奖:全校5名,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奖金10000 元/人。
(二)综合类
1、上海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含上海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全校30名,各学院(部门)可推荐1-2名候选人,奖项通过课题资助形式体现,自然科学类资助10000元/人,人文社科、管理类资助7000元/人。
2、银欣优秀教师奖:全校1名,直接由上海大学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会议提名讨论和审议,奖金20000元/人。
二、 评奖条件
1、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
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在教学工作中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尽心尽力,表现突出;是该学科领域带头人,对本学科专业建设作出重要贡献,获省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或省市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以上。
(2)认真负责,不断创新,开设反映最新科技成就、适应国民经济和科技事业发展需要的新课程;治学严谨,教学效果优秀;获省市级优秀教师称号、育才奖或宝钢教育奖以上。
(3)学术造诣深,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获得系统、创造性的科技成就和作出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科学或实际应用价值,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三大奖或省市级一、二等奖1项以上;或省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以上;或其学术论文多次被国际三大检索机构收录。
(4)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市)邓小平理论优秀成果奖、省(市)决策咨询优秀成果一、二等奖1项以上或者上述奖项三等奖2项以上;或入选全国美术大展,或者在省部级美展上获奖、入围国际A级电影节竞赛单元,或在国内大赛(金鸡百花电影节、金鹰电视节、华表奖)中获奖。
(5)在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取得杰出成绩,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认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成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2、上海大学教学名师奖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在高等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十年及以上,近三年中每年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不少于64学时,主讲课程在学校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3)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4)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教学梯队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5)近五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重点课程、精品课程、教材建设或教育高地;发表多篇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教改教研专著。
3、宝钢优秀教师奖
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教师要侧重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4、上海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含上海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
上海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含上海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选拔当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业务基础: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3)业务能力:具有发展潜力,勇于开拓,对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在专业、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管理水平:善于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各学院(部门)可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的特点,在推荐候选人时制订不同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好中选优"。
5、银欣优秀教师奖
由上海银欣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奖励我校在教学教育、科学研究、高新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
三、材料要求
1、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
(1)填写《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推荐(自荐)表》,一式二份。
(2)提交近三年来的论文、著作、教学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上海大学教学名师奖
(1)填写《上海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自荐)表》,一式二份。
(2)提交近三年来的论文、著作、教学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论文、著作提供封面、封底及目录复印件,下同)。
3、宝钢优秀教师奖
(1)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二份。
(2)《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4、上海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含上海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
(1)填写《上海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自荐)表》(或《上海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推荐(自荐)表》)及《上海大学优秀青年教师(青年工作者)科研项目任务书》一式二份。
(2)提交主要论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四、其他事项
1、各类奖项均要求候选人进校工作满两年;三年内获得过宝钢优秀教师奖、王宽诚育才奖、银欣优秀教师奖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此三个奖项。
2、上海大学教学名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以教学工作为主,兼顾科研工作;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上海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评选以科研工作为主,兼顾教学工作。
3、各学院、部门在推荐各类奖项候选人时,应充分考虑领导干部、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各类岗位的针对性和在各类奖项中所占的比例,形成合理的结构和布局。辅导员、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共5个名额,单列称号"上海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辅导员岗位候选人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推荐;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候选人由研究生工作党委统一推荐;行政管理人员候选人由学院(部门)推荐。
4、在学院(部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要以系为单位,实行全体教师投票差额选举推荐制度,以进一步体现候选人在教师中的公认度和示范作用。同时,部处对上海大学教学名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王宽诚育才奖等奖项具有推荐权。
5、学院(部门)对候选人申报的材料要进行核实,发现不实内容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
6、各类奖项汇总内容由各申报学院(部门)负责完成,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上报,人事处汇总后移交相关部门核实材料。
7、坚持组织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原则。
8、在评选过程中,根据学院(部门)教职工人数比例,按照学科大类、部门的性质及规模等进行分类评选。为了进一步培养和衔接国家或上海市各类奖项,上海大学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可对各类奖项的候选人进行平衡调整。
10、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至校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向群,电话:66134915-804,E-mail:qun@shu.edu.cn。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发
校对: 王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