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发展,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教师利用多种形式赴企业、社团组织等单位实践,提升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现就报送2014年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国内访学、产学研践习、岗位培训等进修培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前提下,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导向、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推选一流人选、奔赴一流机构、师从一流导师、开展一流工作"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拔推荐师德优良,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挑重担的中青年骨干。
2、选拔推荐人选(除岗位培训人员)应至少在我校工作满2年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具体工作年限要求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教委、学校的相关要求而定。
3、公派出国访学单位原则上应为综合排名位列世界前100名,或相关研究领域位列世界前10名的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
4、计划选派副处及以上干部因公长期出国,需先征求组织部和分管校领导意见。
5、本计划表及电子版于2013年12月23日前报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张雪剑
电话:66134915-803
上海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